山推股份关于及承诺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

2014-02-14 | 发布者:柴喜男 | 来自中证网-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2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承诺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推股份”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及承诺相关方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鲁证监公司字【2014】8号)的文件要求,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承诺及履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未发现公司及承诺相关方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也没有超过期限而未履行承诺的情况。现将公司及承诺相关方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履行情况公告如下: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有关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控股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2)本公司承认并将促使本公司控股的子公司承认山推股份在从事竞争业务时始终享有优先权,针对将来面临或可能取得任何与竞争业务有关的投资机会或其他商业机会,本公司同意在同等条件下赋予山推股份参与该等项目投资或商业交易之优先选择权;

 

  (3)如违反上述任何承诺,将赔偿山推股份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013年2月7日

 

  上述承诺一经作出,即不可撤销,且持续有效,直至本公司不再成为山推股份的主要股东和对山推股份拥有控制权的关联方为止。

 

  正在履行

 

  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有关股份锁定承诺

 

  控股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系山推股份控股股东,拟按照每股3.92元的价格认购山推股份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102,040,816股。

 

  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事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于此向山推股份作出承诺: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013年8月28日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即2013年9月16日至2016年9月15日)

 

  正在履行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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