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集团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付息公告

2012-12-25 | 发布者:柴喜男 | 来自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2年12月31日(由于2012年12月29日为休息日,因此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支付2011 年12 月29 日至2012 年12月28日期间的利息53.8元(含税)/手(每手面值1,000 元)。本期债券付息权益登记日为2012 年12月28日,凡在2012年12月28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的权利。

 

  一、债券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 债券期限:5年。

 

  3. 债券简称:11徐工01。

 

  4. 债券代码:112055。

 

  5. 发行规模:人民币300,000万元。

 

  6. 债券利率:票面利率为5.38%。

 

  7.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 票面金额:人民币100元。

 

  9. 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0. 起息日:2011年12月29日。

 

  11.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2年至2016年每年的12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 信用级别: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A。

 

  14.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2年1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5. 本期债券登记、托管、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11徐工01”票面利率为5.38%,本次付息每手(面值1,000元)“11徐工01”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3.80元(含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债券持有者如需获取完税证明,请于2013年1月15日前与本公司联系。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本次付息每手(面值1,000元)“11徐工01”实际派发利息为43.04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本次付息每手(面值1,000元)“11徐工01”实际派发利息为48.42元。

工程机械在线 CMOL.COM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1 Construction Machinery Online.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