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一直坚持开展专项维权行动,对商标、配件、整机等侵权行为零容忍,将做到“有假必查、见假必打”,力争为消费者营造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
近期,上柴维权团队会同重庆、江西、福建等地公安机关、工商等执法机关,依法对多个侵权企业进行了打击,让侵权人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重庆市XX县工商质监局对重庆西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销售假冒上柴“SDEC及图”注册商标柴油机的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判处重庆西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罚金五十万元。
2021年1月,上柴向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并获法院支持。该公司最终赔偿上柴相应金额,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2019年,江西省赣州市XX区人民法院对马某销售假冒我公司“SDEC及图”注册商标柴油机的侵权行为做出的刑事判决:判处马XX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上柴于2020年2月向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最终获法院支持,马某获得应有处罚,该案已终结。
福建省泉州市XX市人民法院对被告泉州佳能机电有限公司、刘某及赖某假冒上柴“东风DONGFENG及图”、 “SDEC及图”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做出的刑事判决:判处刘XX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判处赖XX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上柴对被告公司及赖某、刘某提起民事诉讼,并于2021年4月,经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结案,被告公司及赖某、刘某向上柴赔付相应金额。
(本文来自上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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