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星马通过2017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评审

2018-02-28 | 发布者:王小杰 | 来自工程机械在线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2017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评审结果,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榜上有名。

 


 


  据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为配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支撑创新型国家建设,面向区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骨干企业而开展的评选工作,其目的是鼓励企事业单位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从而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优势、具备国际竞争力的领军企业,以此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评审是按照《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工作方案》的要求,企业需先入选“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后经过三年的培育期,其中每年需进行年度考核,最后经过复核通过后才有机会获得升级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资格。此外,“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可在知识产权相关金融、财政政策,重点技术领域专利审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维权、人才培养等诸多方面享受相应的政策扶持。


  华菱星马2015年通过了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评审,且在2015和2016年的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均考核为优秀,于今年获得破格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资格。在经过企业网上申报;省知识产权局审核、评审、择优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及专家评审、答辩等程序后最终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此次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荣誉称号,是对集团公司近年来知识产权工作的极大肯定和鼓励。


  在发展中,华菱星马始终坚持“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在稳步发展的同时,注重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体现。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将知识产权工作融入到企业各项职能和业务之中。把知识产权看成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从知识产权的管理、创造、运营、保护等方面开展相关工作。

 


 


  与此同时,华菱星马重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积极进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化管理,实现了企业知识产权科学化、信息化管理。集团公司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规范了专利管理、专利产出、专利运用、专利保护等工作流程,建立了激励机制,大大提高了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


  近年来,集团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除上述集团公司入选知识产权优势和示范企业外,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也获批2017年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集团及下属公司多项专利获得国家和省级奖励,累计获中国发明专利优秀奖1项,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1项,获省发明专利金奖2项,省发明专利优秀奖2项。集团共有6件商标获批为安徽省著名商标,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入围2016年安徽省发明专利百强排行榜等。


  (本文来自华菱星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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