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车要替代柴油车? 13部委发布新政

2017-07-10 | 发布者:王小杰 | 来自工程机械在线

  2017年6月23日,发改委、交通部等13个部委联合发布了《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意见通过多种措施要求各行业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提高天然气在我国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稳步推进能源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下面我就提炼一些与我们卡车行业相关的政策为大家进行解读。


  ●  提高天然气车的比重 京津冀推广重型天然气(LNG)汽车代替重型柴油车


  加快天然气车船发展。提高天然气在公共交通、货运物流、船舶燃料中的比重。天然气汽车重点发展公交出租、长途重卡,以及环卫、场区、港区、景点等作业和摆渡车辆等。在京津冀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加快推广重型天然气(LNG)汽车代替重型柴油车。


  严控交通领域污染排放。强化陆上交通移动源污染防治、船舶排放控制,制定严格的运输工具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单位运输周转量CO2排放降低要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全面安装车辆排污监控设备,加强协同管控,重点筛查柴油货车和高排放汽油车,严格限制超标排放车辆上路行驶。


  ●  加快天然气车船研发制造 提高天然气车辆运营效率


  简化优化天然气利用行政审批事项,消除行业性、地区性、经营性壁垒,促进公平竞争。加快天然气计量、天然气车船制造、LNG陆路内河储配、加气(注)站安全防护和安全距离等标准规范的制修订工作。


  加快科技攻关和装备产业化,加大天然气利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投入,促进成果转化。紧密跟踪世界前沿技术发展,加强交流合作。推动天然气利用领域的材料(包括高锰奥氏体钢、因瓦合金等)和装备(包括燃气轮机、小型燃机、车用第五代高压直喷发动机、大型LNG船用单燃料发动机等)科技攻关及国产化,鼓励和推动天然气利用装备产业化。


  研发LNG运输和车用气技术。加快提升水运、铁路、公路LNG运输效率,推进多式联运,探索研发集装箱方式运输LNG的技术和装备,增强LNG运输的灵活性。鼓励并引导LNG整车企业加大对电控、发动机、气瓶和蒸发气体回收等方面技术的研发力度,提高天然气车辆运营效率。


  ●  加快加气(注)站建设 鼓励企业自建加气站


  加快加气(注)站建设。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矿区、物流集中区、旅游区、公路客运中心等,鼓励发展CNG加气站、LNG加气站、CNG/LNG两用站、油气合建站、油气电合建站等。充分利用现有公交站场内或周边符合规划的用地建设加气站,支持具备场地等条件的加油站增加加气功能。


  鼓励有条件的交通运输企业建设企业自备加气站。推进船用LNG加注站建设,加快完善船用LNG加注站(码头)布局规划。加气(注)站的设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规范标准。


  ●  支持多个省市开展天然气试点 天然气设施用地优先划拨


  有序支持四川、重庆、新疆、贵州、江苏、上海、河北等省市开展天然气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或专项试点。


  各省(区、市)应将天然气储气调峰设施、加气(注)站项目布局纳入能源及相关行业规划,并做好与土地利用、城乡建设等规划的衔接。支持企业依法利用存量用地建设以上项目。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天然气设施用地优先划拨,鼓励以出让、租赁方式供应天然气设施用地。优先保证储气调峰设施建设用地需求。


  ●  减少供气中间环节 降低各环节输配费用


  要积极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尽量压缩省内天然气供应中间环节,减少供气层级,有效降低各环节输配费用。天然气主干管网可以实现供气的区域和用户,不得以统购统销等名义,增设供气输配环节,提高供气成本。


  对没有实质性管网投入或不需要提供输配服务的加价,要立即取消。各地在项目核准时,对省内天然气管道项目建设要认真论证,对增设不必要中间环节的管道项目要严格把关,坚决杜绝新建管道“拦截收费”现象。


  (本文来自华菱星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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