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工程机械行业信用等级评价的通知

2017-04-20 | 发布者:王小杰 | 来自工程机械在线

各有关企业:


    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连续在工程机械行业内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基础上,2017年将继续在行业内开展此项工作,力求加快行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步伐,逐步创造健康、有序的良好竞争氛围。


  协会以行业信用等级评价为契机,形成以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为基础、以行业自律为灵魂、以企业守信为表率、以加强市场监管为重点、以培育信用意识和能力为支撑,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用环境为保障的行业信用环境,并树立中国工程机械行业的良好形象,增强企业在国际和国内的竞争力。


  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信用等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信用办公室和专家委员会


  为了更好地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协会分别组成信用等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下简称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信用办公室),信用办公室设在协会组联部。


  领导小组组长:祁俊  副组长:苏子孟


  成员:韩学松、江琳、王金星、吕莹、尹晓荔、严建国、闫丽


  信用办公室主任:苏子孟


  成员:江琳、王金星、吕莹、尹晓荔、严建国、闫丽、朱小华


  专家委员会由协会、各专业分会以及经济、信用、法律、审计、金融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已报上级主管部门。必要时可以吸收各分会的领导参加专家委员会的评审会议


  二、工作程序


  1、企业有关部门依照协会下发的通知要求填写《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见附件一);申报书和相关文件可以在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网站下载(网址:www.cncma.org)。


  2、如实、客观准备有关资料;


  3、企业有关领导对上报材料审核并签字确认;


  4、向协会提交资料(书面资料和电子版资料各一套)并按要求交纳评审费用;


  5、信用办公室对其资料进行整理、初审,并转交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进行初步评审;


  6、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得到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的初评结果后,召开专家评审会,依照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信用等级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二)对评价结果进行审议;


  7、审议通过的评价结果在行业网站及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与举报、调查处理举报信息;


  8、公示结果送领导小组批准后,报国家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通过的企业名单将对外公布。通过评审的企业将由协会颁发相应的信用等级评价证书和牌匾。


  三、行业信用等级评价有效期限、复审、升级、降级


  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证书和标识的有效期为三年。如果企业申请更高级别的信用等级时,可在有效期内的初次评价一年后随时申请。


  协会信用办公室在有效期内对企业每年组织一次复审,复审采取简单有效的程序进行。


  经复审达不到所评等级要求的,采取发出警告通知书、降低或取消信用等级等方法做出处理。


  受评企业发生重大事故或极其恶劣的失信行为,经专家委员会共同研究,可直接取消该企业获得的信用等级,或降低到相应信用等级。凡被取消信用等级的企业,自取消之日起,一年后方可重新申报信用等级。


  四、收费标准


  协会坚持会员企业自愿参加、不以盈利为目的、减轻企业负担的原则,承诺不以任何名义收取评价赞助费,并严格控制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收费标准和财务管理。


  评价工作中必要费用的收取,按照全国整规办、国资委《关于加强行业信用评价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整规办发[2007]3号)精神由参评企业分摊。支出范围限于专家评审费、公示费、管理费和证牌工本费。每个企业评价收费标准统一为10000元人民币(包括专家评审费、公示费、管理费和证牌工本费),评级结果有效期内的升降级及年度复审收取评审费5000元人民币。


  收费办法:每个参加企业收费:贰万元人民币(含年度复审费)。


  五、监督管理


  1、对专家委员会的要求


  坚持“遵纪守法、实事求是、公开透明、保守秘密”的原则,对申报企业做出客观、科学、公平、公正的评价。


  2、对信用办公室及工作人员的要求


  信用办公室及工作人员不得违反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征集和披露企业信用信息,并保守受评企业商业机密。不得擅自修改及杜撰企业信用信息和企业信用等级,不得擅自披露未经证实或虚假的企业信用信息。


  3、对评价专家的要求


  评价专家要公正廉洁、实事求是、认真工作,保守受评企业的商业机密。对违反纪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撤销评价专家资格的处分。涉及法律责任的由司法部门处理。


  4、对申报企业的要求


  申报企业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纪律的企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撤销申报资格。


  5、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和国务院国资委对协会信用工作进行跟踪调研和监督,并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反商业欺诈网和投诉电话接受协会会员和社会公众的举报投诉。


  6、举报电话


  协会举报电话:010-68516377


  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举报电话:010-85093311


  国资委举报电话:010-63192640


  信用中国网举报电话:010-64515442


  六、申报办法


  1、企业可在协会网址:www.cncma.org下载《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


  2、企业填写《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


  3、邮寄和邮件至协会


  联系人:闫丽邮箱:cncma5045@sina.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26号5029室


  电话:010-68516377010-68537867


  传真:010-68589824


  申报评估师咨询电话:010-64515442


  为了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参评企业在申报《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等资料时应按要求认真填报,在2017年6月30日前将整理好的完整资料上报协会,并同时将贰万元评审费汇至协会。协会将按照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完成2017年的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汇款方式:


  开户名称: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礼士路支行


  帐号:0200003609014495535


  联行号:102100000361


  >>>点击下载:附件一: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


  下载地址:http://img.cncma.org/cncma/201704/201704171514032990.rar


  >>>点击下载:附件二: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行业信用评价申请单位联络表(回执)


  下载地址:http://img.cncma.org/cncma/201704/201704171514353234.rar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六日


  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行业信用评价


  申请单位联络表(回执)

 


 


  请申请参评单位于5月20日前将回执发至:


  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组织联络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26号5029室


  联系人:闫丽   电话:010-68516377


  传真:010-68589824


  邮箱:cncma5045@sina.com

  (本文来自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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