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在天津华苑产业区召开了“工程机械再制造标准工作研讨会”,对工程机械再制造标准研究制定的规划、计划进行了说明。
2011年9月1日~9月2日在天津召开了工程机械再制造标准审核会,对《工程机械零部件再制造术语》、《工程机械零部件再制造产品标识》、《工程机械零部件再制造通用技术要求》编制情况进行了整体介绍。主起草人分别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说明。与会代表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逐字逐句的认真讨论,会议认为:
1、上述标准的制订是及时和必要的,可指导工程机械零部件再制造工作,推动我国工程机械再制造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会议一致通过了《工程机械零部件再制造产品标识》、《工程机械零部件再制造术语》、《工程机械零部件再制造通用技术要求》三项标准的送审稿。
3、会议要求标准起草组根据会议代表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并最终形成报批稿。
4、鉴于再制造标准制订工作的需要,会议建议成立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再制造标准委员会。原则上由参加本次会议的各单位组成,天工院为牵头单位,经协会批准后,组织开展下一步工作。
5、建议从2011年4季度开始,由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再制造标准委员会组织继续开展工程机械零部件再制造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
在2011年11月出台了3个协会再制造标准,分别为:GXB/TY0008—2011(工程机械零部件再制造术语),GXB/TY0009—2011(工程机械零部件再制造产品标识),GXB/TY0010—2011(工程机械零部件再制造通用技术要求)。(本文来自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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