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揭秘八台挖掘机购买骗局

2014-05-22 | 发布者:柴喜男 | 来自工程机械在线

 

  福山区法院审理一起合同诈骗案

 

  2014年5月5日,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对福山经侦大队破获的合同诈骗案依法作出判决,犯罪嫌疑人毛某某因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据福山警方调查,犯罪嫌疑人毛某某与山东某担保公司签订了担保协议书,由该担保公司做担保,以按揭的方式购买了一辆斗山牌挖掘机。其提走挖掘机后,擅自将挖掘机上的GPS定位系统破坏,拒接担保公司工作人员催款电话,把挖掘机据为己有后潜逃,并不再偿还银行贷款。后续贷款本息亦无法偿还,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

 

  男子以承租挖掘机为名合同诈骗90余万元领刑11年

 

  2014年3月5日,男子以承租挖掘机为名,利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诈骗出租人两台挖掘机(价值93.25万元)后便销声匿迹。近日,由江西彭泽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邱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经查,被告人邱某系江苏省滨海县人。2010年1月16日和18日,邱某以承租人的名义与出租人江苏徐工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公司)、出卖人江西巨人建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人公司)先后签订两份融资租赁合同,从徐工公司租赁徐工牌XE60型和XE210型液压挖掘机各一台,总价值112万元。其中,XE60型挖掘机金额32万元,租赁期限为24个月;XE210型挖掘机为80万元,租赁期限为36个月,所有租金由巨人公司代收代付。自合同签订后至2011年6月3日,邱某总共向巨人公司支付了18.75万元租金,此后便停止支付租金。后来,邱某又故意将两台挖掘机的GPS远程监控系统人为破坏,并更换联系方式,导致徐工公司、巨人公司无法与其联系,也无法跟踪获取两台挖掘机的方位信息。在停付租金后,邱某将XE60型号挖掘机交给其儿子使用,其儿子则将该挖掘机转租给他人;而XE210型号挖掘机则被邱某以34万元的低价转让给他人用于抵债。

 

  法院认为,被告人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徐工公司、巨人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取得两台挖掘机的使用权,在支付部分租金后便更换联系方式,并将两台挖掘机GPS远程监控系统破坏,使两被害公司既找不到其本人,又无法对挖掘机进行监控,给两被害公司造成直接租金损失93.2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且属数额特别巨大。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涉嫌诈骗挖掘机潜逃辗转到镇终被“挖”出

 

  中国江苏网2014年4月11日讯 近日,丹徒警方入户调查登记外来居住人口时,意外抓获一名网上在逃人员罗某,由此成功破获一起合同诈骗案,并追回价值90余万元的挖掘机。

 

  3月28日,丹徒三山派出所社区民警刘剑文来到辖区谷阳村登记外来居住人口,此时在邻居家聊天的罗某看到警方突然上门,神色紧张,声称自己是来串门的,拔腿就想走。

 

  刘剑文发现这一异常情况后,立即拦住罗某依法进行盘查。在将罗某的个人信息输入“警务通”进行比对后,发现此人竟为江西警方登记的网上在逃人员,遂将其控制并带至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原来,罗某为江西上饶人,今年29岁。2010年3月,罗某与当地一家机电设备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以90.4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台挖掘机,双方约定先支付4万元首付款,余款每月支付2.4万元,三年付清。

 

  罗某将挖掘机开走后投入工程建设,但不久机器频现故障,影响工程进展,为此罗某多次上门与机电设备公司交涉,但未得到满意答复,有次甚至被工作人员赶出大门。一气之下,罗某于2011年8月起停止向公司还款。

 

  2012年6月,罗某为防止机电设备公司将挖掘机找到后拖回,偷偷将所购挖掘机内的GPS定位系统破坏拆除。此后直到合同到期,罗某也未再还款,并在当地建筑行业“消失”。2013年6月,机电设备公司向江西当地警方报案。警方认定罗某的犯罪事实后,不久将其列为网上逃犯。

 

  此时的罗某辗转多地陆续做些建筑工程,今年3月初,通过老乡介绍,罗某将挖掘机运到镇江并暂住在丹徒谷阳镇,刚联系接手了一项工程,谁知遇上了入户的民警。

 

  目前,涉嫌诈骗的罗某已被丹徒警方移交给江西上饶警方处理。

 

  女子骗购挖掘机转租他人获利近百万

 

  南昌日报讯 数年前,一女子凭借数份虚假材料证明,陆续支付了部分按揭款项,骗取某机械工程公司一台价值72万元的挖掘机后销声匿迹。受骗公司苦寻无果,向公安机关报案。南昌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经过多方调查,终于在云南将犯罪嫌疑人黄某抓获。而此时,黄某利用挖掘机发家致富,摇身一变成了一名百万富姐。

 

  2011年6月,南昌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某机械工程公司报警。据报案人称,2008年8月21日,一黄姓女子与该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合同,按揭购买该公司一台价值72万元的挖掘机,交纳首付款后,黄某将车提走。在一年左右的时间内,黄某陆续还贷十期,之后便不再支付,尚欠贷款33万元,涉嫌诈骗。民警展开调查发现,黄某除了身份证明是真的,提供的其余材料均为虚假证明。经缜密侦查,办案民警查到黄某有可能逃往了云南省临沧市,藏身于某出租房内。2012年年底,办案民警赶赴临沧市,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黄某抓获,并将正在工地施工的挖掘机追回。

 

  据了解,黄某将挖掘机运至云南临沧后,便对挖掘机进行“改头换面”,她将挖掘机上GPS定位系统拆除,并对挖掘机标志、发动机号及外观颜色进行改装加工,再以每小时两百至三百元不等的租金,将挖掘机转租给建筑工地施工,工时长达四千多个小时,获利近百万元。黄某用非法所得购买挖掘机两台,进口越野车一辆。可黄某万万没有想到,时隔三年,终究还是没能够逃脱法律的制裁。

 

  烟台破特大工程机械系列合同诈骗案按揭买了挖掘机大批买家玩失踪

 

  法制日报讯 2013年2月10日,农历正月初一,潜回江苏宿迁老家的网上逃犯曹某刚走出大门,便被山东烟台警方抓获。至此,一桩涉及山东、江苏、云南等15省市,案值2900万元的工程机械特大系列合同诈骗案告破。

 

  山东韩达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为扩大市场份额,从2009年开始降低购买挖掘机门槛,客户只要支付20%首付款、其余款项每月按比例向银行缴纳,即可提走挖掘机。

 

  这项促销政策吸引了全国各地客户络绎不绝地涌入烟台,迄今约有1.3万多客户与韩达公司签订按揭购买挖掘机合同,大多数客户都能按合同要求每月向银行还款。但有部分客户故意拖延还款,而且随着时间推移,恶意欠贷现象愈演愈烈。

 

  据介绍,为防止客户拖欠银行贷款,韩达公司在挖掘机上安装了“黑匣子”,用卫星定位系统随时确定挖掘机位置,然而一些客户提走挖掘机后,随即将“黑匣子”拆除,就此没了踪迹。

 

  “起初,韩达公司调出客户留下的电话与之联系,催问情况,后来一些客户干脆更换了手机号码。”烟台市福山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许富友说,2012年5月下旬,债务缠身的韩达公司向福山公安分局报案。

 

  “办案民警在前期的摸排中发现,诈骗挖掘机现象涉及全国15个省市,有些地方甚至达到猖獗的地步。”许富友说,在江西的一个农村,有20多名村民借钱买来挖掘机,但他们既不会驾驶挖,也不管能不能派上用场和自身有无能力偿还贷款。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因赌博欠下高利贷,于是便到烟台“买”了台100多万元的挖掘机,回去直接顶账给了债主。

 

  在公安部统一部署下,2012年8月,打击工程机械系列合同诈骗犯罪的集群战役在全国多地同时发起。各地警方经过20天奋战,共抓获犯罪嫌疑人80余名,同时对漏网之鱼展开了网上通缉。

 

  “在半年多时间里,办案民警不分昼夜,奔赴全国各地固定证据、抓捕负案逃犯。”许富友说,今年正月初一,3名办案民警放弃与家人团聚赶往江苏,将最后一名网上逃犯缉拿归案。

 

  福山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中队长乔松涛说,曹某是该系列案件抓获的第89名犯罪嫌疑人。据曹某交代说,自己根本不具备购买挖掘机的经济能力,看到好多人这么干赚了大钱,也就昧着良心“跟风诈骗”。目前,警方已刑事拘留46人,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600万元。此案仍在进一步办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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