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制造“北京—西藏行”活动正式启动

2013-09-02 | 发布者:柴喜男 | 来自中国网

  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汽车行业分会、中国经济导报社、清华大学汽车技术联合研究院主办,北京科技协作中心、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分会、机械产品再制造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协办的再制造“北京—西藏行”活动,将于9月16日至30日举行。目前各项准备工作已经正式启动。

 

  据介绍,再制造“北京—西藏行”活动将由装配有再制造发动机等关键汽车总成的乘用车与商用车组成车队,由北京出发,途经河北、河南、陕西、甘肃、青海等省,经过15天约5000公里的实际道路行驶,最终到达西藏拉萨,期间将开展宣传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及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系列活动。

 

  此次再制造“北京—西藏行”活动旨在展示我国近年来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成果,实地测试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各方面性能指标,深入探讨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发展面临的政策法规、技术标准、思想观念等诸多方面的问题,推进我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整个活动出发前将在机械产品再制造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举行启动仪式,届时将会邀请党和国家重要领导人出席仪式;车队到达拉萨后将在拉萨举行捐赠仪式,将会捐赠给西藏自治区政府部分参加此次活动的再制造汽车产品以及其它再制造产品,用于支持西藏自治区经济发展;活动沿途会在郑州、西安、兰州三个省会城市举办再制造汽车零部件和循环经济的座谈、宣讲、展示和参观活动;活动结束后,将在北京召开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发展论坛,邀请国家和省、市再制造产业相关部门领导,国内外行业内著名专家、企业家录制高端对话节目并在央视播出,发布再制造“北京—西藏行”活动参与车辆性能测试报告,展示活动图片,表彰再制造“北京—西藏行”活动中有杰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研讨加快促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建议。

 

  所谓再制造,是指将机电产品运用高科技进行专业化修复或升级改造,使其恢复到像新品一样或优于新品的批量化制造过程。2005年,国务院在《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支持发展再制造。2008年,《循环经济促进法》将再制造纳入法律范畴进行规范。2010年5月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提出了把深化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工程机械、机床等再制造作为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重要领域。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委下发《关于印发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对进一步扩大再制造产品的市场份额给与了有力的支持和促进。据估计,我国再制造的产业产值空间将高达1000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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