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作诗:价格管制治不了通货膨胀

2012-04-24 | 发布者:谷会京 | 来自工程机械在线

  但是,价格管制不能治理通货膨胀。通货膨胀是一段时间内物价持续而普遍的上涨,通货膨胀时时、处处都是一种货币现象。假如货币量固定不变,那么一部分商品价格上涨,必然对应另一部分商品价格下跌,总的价格水平是不会有变化的。货币量固定不变,个别商品的价格上涨是相对价格上涨,普遍的价格上涨决不可能发生。
  许多国家曾经试图通过控制单个商品的价格来控制通货膨胀,但最后都失败了。1600多年之前,罗马帝国就曾经试图通过这种方法来控制通货膨胀,但最后失败了。1971年,美国的通货膨胀率是4.5%,总统尼克松采取了工资和价格控制方案,最后也是失败了。
  新一轮的价格上涨,不是个别商品的价格上涨,而是价格水平的普遍上涨。没有例外,造成这次价格普遍上涨的原因也是货币量增长过快。3月份M2(广义货币供应量)和M1(狭义货币供应量)的增速超市场预期。M2当月新增2.2万亿,仅次于2009年3月的2.4万亿。在此情况下,不让这个商品涨价,那个商品就必然要涨价,价格总水平是一定要上升的。这是很简单的道理。
  政府利用行政手段不但不能控制价格,长期中反而增加价格上涨的压力。道理很明白,政府不让某类商品涨价,但是其他商品的价格上涨了,那么生产该商品的企业就会亏损,不得不减少商品生产或者退出该商品的生产,最终会减少该商品的供给,增加其价格上涨的压力。
  企业也可以不涨价,但是商品质量一定会下降,数量也会减少。并不是政府不让涨价,企业真的就不涨价那么简单。不让馒头涨价,那么做馒头的面粉质量就会下降,馒头的个头一般也会变小。这并非杜撰,而是真实发生的事。那么要问,是让企业涨价好呢,还是让企业降低产品质量、减少产品数量好呢?
  在市场经济中,如果不存在行政性垄断的话,自主定价便属于企业的一种基本自由。市场经济作为一种配置资源的有效制度,就在于价格信号能够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如果价格被人为管制,其评价资源稀缺性的功能也就随之丧失,这反而会加剧经济困难,产生损失。
  即使在大的突发性自然灾害面前,政府也不能用行政命令来管制价格。宋神宗熙宁年间,两浙地区闹旱灾与蝗灾,米价上涨,饿死了很多人。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州县的父母官都张贴布告,“禁增米价”,结果百姓在粮店里买不到粮食,暗地里交易的米价高得吓人。当时越州知府赵抃却反其道而行之。他昭告四方,鼓励有米的人可以来越州加价出售(“令有米者增价粜之”)。于是周围地区的米商都纷纷聚集到越州来卖米,米价也就低下去了。
  面对短缺,稳定物价的良方是想方设法增加有效供给,而不是依靠行政手段强行干预市场价格;而对付通货膨胀,控制货币供应量是唯一可行的办法。这是万古不变的道理。
  其实,企业并不能够随意提价,因为他面临竞争者的约束。在竞争市场上形成的价格,本身就是合理水平,任何人为干预导致的对于市场价格的偏离,反而是不合理的。而在行政垄断下,我们反倒不知价格是高是低,合理与否。一般来说,我们有理由认为行政垄断下的价格不是低了,而是高了。不然,为什么要利用行政手段限制市场准入呢?
  所以,发改委真正要加以约束的是那些行政垄断企业。发改委不是去约谈行政垄断的“三桶油”,而是去约谈处在高度竞争领域的企业,这是很耐人寻味的事情。即使是行政垄断企业,也不应是约谈,进行价格管制,而是要开放市场准入。这才是反垄断的要害之所在。当然,我们根本就不要指望通过发改委会把油价降下来。毕竟,垄断属于行政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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