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收割机等须取得操作证件

2012-03-29 | 发布者:谷会京 | 来自工程机械在线

  3月28日,河北省农业厅厅长赵国岭向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做关于《河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记者获悉,如果想驾驶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也要经过考试,取得操作证件后才能驾驶。。


  《条例(草案)》规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后,参加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的,由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核发操作证件。未取得操作证件的,不得驾驶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从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培训活动的机构,应当具备与其培训活动相应的场地、设备、人员等条件,并取得省人民政府农业机械管理部门颁发的驾驶培训许可证,其中经营性的驾驶培训机构还应当持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后,才可以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培训活动。如果没有取得农业机械管理部门颁发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培训许可证,擅自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培训活动的,由农业机械管理部门责令停办,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无违法所的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县(市、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对取得牌证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工程机械在线 CMOL.COM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1 Construction Machinery Online.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