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山与烟台市国家税务局签订双边预约定价协议

2012-03-29 | 发布者:赵艳秋 | 来自慧聪工程机械网

  2012年3月27日,春暖花开、万象更新,斗山工程机械(中国)有限公司(简称DICC)与烟台市国家税务局双边预约定价(APA)执行协议签字仪式在东方海天酒店隆重举行。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龚祖英女士、综合处处长王增明先生、反避税处副处长夏光宇先生、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局长刘景溪先生、国际税务管理处处长宋振学先生、烟台市国家税务局局长林凡坡先生、副局长刘培君先生、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局长于沛水先生、韩国驻青岛领事馆副总领事蔡汉奭先生、DICC总经理丁海益先生、韩国本部代表金钟善先生、斗山中国区财务总监孔泳权先生、DISD总经理康又珪先生、DIY总经理郑晚泳先生、烟台市常务副市长于爱军先生、烟台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建平先生、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于玲女士、烟台市商务局副局长赵新志先生、烟台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王兴生先生等出席了本次签字仪式。山东省国家税务局总会计师孟庆启主持。

 

斗山与烟台市国家税务局签订双边预约定价协议

斗山与烟台市国家税务局签订双边预约定价协议


  首先,烟台市国家税务局局长林凡坡先生致欢迎辞,林局长指出预约定价有利于各方发展共赢。对DICC来说,在预约定价框架内有了一个稳定的税收环境,能更好地集中精力组织生产经营,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对国税部门来说,在增加税收收入的同时,可以节约征管成本;对地方经济来说,预约定价将给韩资企业、外资企业扩大我市投资产生积极影响。在预约定价安排期内,烟台市国税局将严格落实和执行预约定价的各项内容,并希望DICC能够认真履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使预约定价协议落实到位,实现税企和谐共赢。


  随后,烟台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刘培君先生详细介绍了双边预约定价工作的开展情况,再次肯定了良好的税企合作关系在促进本次谈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丁海益总经理表达了对为促成本次合作协议签署而做出诸多努力的各级税务系统领导们的诚挚谢意,表示斗山一定会恪守今天签订的各项协议内容,努力促进制度稳定,为构筑更加紧密的信赖关系而进一步加强与烟台市和开发区国税局的密切配合与交流,力争在营造烟台更加良好税务环境的进程中成为所有企业的典范和标兵。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局长刘景溪先生、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龚祖英司长、韩国驻青岛领事馆副总领事蔡汉奭先生也分别表达了对斗山的美好祝愿,并希望税企双方认真执行该协议,加强合作,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税收环境。


  本次APA执行协议的签署,是山东省内第二例、烟台市税务系统首次为跨国企业创造更好税务环境和企业经营环境的有益尝试。这是在中韩两国之间以相互信赖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强力经济合作关系,不仅会为斗山工程机械(中国)有限公司的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税务环境、运营环境及更为优良的投资机会,更会促进整个山东省的长期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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