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制度设计应引入第三方监管

2011-12-12 | 发布者:lixiaoyan | 来自工程机械在线

    六分之一甚至三分之一的工程款都拿去行贿,这样的工程质量必定不合格,完全是豆腐渣工程,损害的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最终为此买单的是整个社会、乃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问题是,这种豆腐渣工程还有多少没被查出?每一个豆腐渣工程都是一个重大的安全隐患,如同一个个“不定时炸弹”,谁也不知什么时候会发生“爆炸”,想想都令人后怕。


  工程项目行贿、转包等导致的问题由来已久,饱受公众诟病和批评,然而,此种现象一直难以绝迹。一些工程项目,工程招标徒有其表,资质审查如同儿戏,工程监理形同虚设,随之而生寻租和腐败,给工程质量埋下重大隐患。预防这一问题需要严密的制度设计,那么,什么样的制度设计才能够最大程度防止类似事件重复发生?


  长期以来,一些工程项目之所以出现行贿、层层转包,引发寻租、腐败,导致工程质量问题频发,一个关键原因,就是工程项目的行政审批、征地拆迁、施工图设计、招投标、施工总分包、施工验收等环节,无论是自上而下的监管,还是自下而上的监管,在实际运作中,许多时候,都流于形式,使监管处于一种自查自纠、自监自管的“空置状态”。其结果,使得失职、失误,甚至错误得不到及时纠错、处理,甚至隐瞒,内部处理,寻租、腐败随之而生。最终,肥了个人,坏了工程质量,国家和公众利益遭受严重损害。就说曾被媒体报道的“骗子承包,厨子施工”事件,如果没有施工人员的揭发,没有新闻记者采访报道,公众将不得而知,后果难以想象。


  大量事实一次又一次告我们一个常识性道理,自查自纠也好,自监自管也好,因缺乏强力监督约束机制,在实际执行中,往往流于形式,成为摆设,难以取得实效。可见,预防工程项目行贿、层层转包引发的各种问题,必须要有强有力的“外部监管”。  、


  笔者认为,工程项目应引入独立的第三方监管机制。这个第三方须与项目毫无利益牵涉,具有高度的独立性,是真正的“独立第三方”,可以是由人大代表、媒体、公民代表组成的民间社会组织。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铁路项目也好,公路项目也好,是凡发生质量问题,追本溯源,哪一起不与监管虚弱有直接关系?每次出事都能听到“强化监管”的程序性讲话,可每次的结果都令人失望。如何让监管真正产生实效和震慑力?引入第三方监管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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