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叉车等设备招标

2011-10-27 | 发布者:杜立君 | 来自工程机械在线

  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叉车等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2011-11-23


  田湾核电有限公司委托为核电工程建设项目的承包方,负责田湾核电站扩建工程3、4号机组建设的管理工作。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对其所需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设备供应商就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前来投标。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为本次招标的招标方。


  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质量好、满足供货期、报价合理,性价比高的设备供应商。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于2011年10月19日对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叉车等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10月25日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因参与投标的厂家不足三家,故招标失败,现对现对该设备进行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1.招标设备概况


  (1)设备名称:叉车等设备


  设备数量:电动牵引车3台,电动叉车1台,手动搬运车14台。


  (2)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见技术规格书及技术文件。


  (3)交货时间:2015-2-15交货地点:江苏田湾


  2.招标文件出售


  (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出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本。


  (2)发售时间:2011年10月26日~2011年11月2日,每天9:30-11:00,14:00-17:00(不包含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核电行业的相关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设计、技术转让、制造/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C具备相应(满足国家相关要求的设计、制造、采购、服务等)的合格资质。


  D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E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F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4)若投标人为贸易公司或代理公司,投标人必须取得所代理厂家为本招标项目的销售授权证明。


  4.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项目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51113193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振杰


  手机:15313501260


  电话:010-63835786


  传真:010-51113193


  电子邮箱(E-mail):74171468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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